施工單位和高空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作業,遇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1、升降車作業開始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檢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確認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2、從事升降車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恐高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升降車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廢料均應及時清理,清理時禁止拋擲。
4、遇六級以上大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或重新設置。
5、因升降車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升降車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施工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